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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推动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_我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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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北京8月20日电(记者朱高祥)记者8月20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更好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力有效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这是社会救助法颁布实施后的首个配套政策文件,将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方式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作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1.增强服务贸易竞争力路径举措研究  梳理全球和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及结构变化趋势,比较分析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存在的差距短板,在研究全球主要经济体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政策机制的基础上,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部署要求,提出增强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重点领域、路径选择和关键举措建议。  2.全球主要经济体贸易投资政策走向及我国应对举措研究  跟踪分析全球主要经济体贸易投资领域政策新动向,研究调整原因与外溢影响,研判给我国带来的机遇和风险挑战,提出新形势下我国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的重点领域、实施路径和关键举措建议。  服务类社会救助是通过提供服务实施社会救助的一种方式,主要面向有需求的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以满足其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获取的基本生活方面的服务需求。  3.数智经济治理机制的国际实践及我国应对举措研究  综合研判人工智能技术加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带来的深层次变革影响,围绕健全与数智经济相适配的治理机制和社会政策体系,系统梳理和评估比较全球主要经济体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制度探索和政策实践,研究提出契合我国国情的政策取向和应对举措建议。意见明确,现阶段各地可根据实际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作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  摸清困难群众需求是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前提。意见提出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要科学设置需求评估指标,细化评估标准;要结合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同步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做到定期梳理、更新需求台账。  4.中等收入群体衡量及提高比重路径举措研究  梳理全球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对中等收入群体的定义,研究我国国民收入分布情况和发展趋势,分析制约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的主要因素,提出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路径和政策举措建议。

B |   在制定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清单方面,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社会救助对象服务需求、服务资源供给能力等因素,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清单,有针对性地为救助对象提供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等;要求制定清单量力而行,与各项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做好统筹衔接。  意见还就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合理确定筹资渠道和服务模式作出要求。  5.分行业、分年龄段就业趋势变化分析及影响应对研究  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的部署要求,分析重点行业就业吸纳能力,总结不同年龄群体就业特征和需求,分析新形势新情况对就业的影响,分行业、分年龄段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举措建议。  6.改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路径举措研究  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强化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部署要求,分类选取典型城镇摸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分析其在住房方面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原因,研究提出改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路径和政策举措建议。  7.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路径举措研究  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的部署要求,分析当前我国人口管理制度建设进展和面临的不足,研究提出改进人口管理制度和方式的实施路径和政策举措建议。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等现有资源合理确定服务类社会救助资金筹措渠道,并根据救助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按需匹配服务模式。

C | 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研究课题申报书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需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2份,通过邮政EMS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安康欣,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请务必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并以“申报课题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申报书。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同意,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D |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议和结题评审。  附件:研究课题申报书  联系人:安康欣  010—68501961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6年8月20日  附件:  研究课题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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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13: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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